本工程±0.00=49.75m,自然地面标高为49.25m(-0.5m),基槽深度为设计给定的基底设计标高-15.88m(垫层底标高),基坑实际开挖深度15.38m。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有关的土层情况,本着安全可靠合理的原则,本工程的支护设计选用护坡桩-预应力锚杆+上部土钉墙进行支护的方案。根据地质勘察报告,本工程第一层地下水位于地面下5.50—7.60m,为台地潜水,根据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自2008年3月1日起,本市所有新开工的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。因此,本工程采用长螺旋旋喷搅拌水泥土帷幕桩进行基坑止水。止水搅拌桩施工顺序在护坡桩施工与第1道锚杆(帽梁上)施工工序之间,首先施工完成一段护坡桩,待护坡桩完成7天后,在完成的护坡桩外侧施工搅拌桩。基坑土方采用机械大开挖,配合人工修整土钉墙边坡。
根据现场情况,护坡桩采用长螺旋钻机成孔工艺,护坡桩桩径800mm,除东西两侧1号、2号汽车坡道处,其余护坡桩桩顶标高-5.5m,主筋为均匀布筋14Ф20,桩距1500mm,嵌固深度4m,总计214根。止水帷幕桩桩顶标高-6.0m,桩径1000mm,桩长大约6m,帷幕桩要求进入重粉质粘土④层不少于1m。预应力锚杆采用1860级7φ5钢绞线,孔内注P.042.5水泥浆,达到强度后锁定在25B工字钢上。桩顶设置一道钢筋混凝土联梁,断面尺寸为800×600mm,护坡桩、联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。
由于东西两侧受汽车坡道、电信管沟、围墙内移等影响,为确保基坑边坡稳定,东西通道处护坡桩需从地面打桩。护坡桩桩径800mm,桩顶标高-0.5 m(自然地面),主筋为均匀布筋14Ф20,桩距1500mm,嵌固深度4m,总计63根。
基坑边缘安装三台塔吊,场地东北角1#塔吊(QTZ125)、西南角3#塔吊(QTZ125)、东南角4#塔吊(QTZ315),塔吊基础位于现有护坡桩顶,塔吊基础尺寸为5600×5600×1350mm,基础底部另设置2根塔吊基础桩与护坡桩连成整体,基坑护坡桩与塔吊基础桩同步施工,塔基承台与护坡桩帽梁同步施工。西北角2#塔吊(QTZ315)位于基坑肥槽内,塔吊安装在肥槽范围能够避开与基础底板、CFG桩的相互交叉施工,在第四步土方开挖至-15.20m后,插入塔吊基础施工(此处肥槽须需在塔吊拆除后方可进行回填)。
本工程基坑土钉墙的人工成孔、土钉安装、注浆、挂网、面层喷锚、护坡桩成孔、制作钢筋笼、吊笼、浇筑桩混凝土、止水帷幕的引孔、制浆、制桩等操作工艺、锚杆的成孔、安装、注浆、张拉、帽梁的施工等